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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间无法包容 小青年“闪婚”后“闪离”
作者:陈闯 赵慧清  发布时间:2010-07-21 17:33:33 打印 字号: | |

                           相互间无法包容 小青年“闪婚”后“闪离”   

    7月20日,在拿到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后,原告蔡虹长吁一口气,想到以前闪电结婚的冲动,蔡虹悔不当初。   

    久别重逢 闪电结婚   

    80后的蔡虹与易力华是高中同学。2006年高中毕业后,双方于2009年2月10日的同学聚会中再次相遇在一起,由于是久别重逢,双方在聚会上交谈胜欢,彼此留下了深深的影响并迅速坠入爱河。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双方就到天等县民政机关登记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   

    浪漫过后 矛盾不断   

    由于男方易力华暂时没有稳定的工作,夫妻双方便一起来到女方蔡虹工作的城市柳州共同生活。在陶醉了一阵子一见钟情的浪漫“闪婚”后,双方因性格差异、矛盾冲突逐渐突显,双方也不再包容和忍让彼此的缺点,争吵不断成为双方生活的主旋律。随后,双方矛盾继续升级。因怀疑女方跟其前男友有染,男方于3月20日独自来到南宁找工作,夫妻双方开始了分居的生活。

    感情不和 起诉离婚   

    无奈之下,女方于5月21日向天等县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称,双方在还未更进一步地相互了解的情况下,草率地办理了结婚手续,双方性格差异大,没有共同语言,导致婚后夫妻感情出现诸多的不合,今后难于生活在一起,恳请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对此,天等县人民法院于7月20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男方易力华要求女方蔡虹赔偿3000元精神损失费,蔡虹则答应只能赔偿2400元。最终,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除了这段短暂的婚姻关系。   

    法官建议大家要善待婚姻,要加强婚前的必要了解。因为在婚姻生活中,身边多了一个人,如果没有宽容、忍让,婚姻关系自然很难维系。

责任编辑:陈闯 赵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