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法官,使我十几年的案件终于得到执行,更感谢法官化解了我们兄弟俩家十几年的恩怨”,当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黄某某儿子苏某的手中,苏某紧握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到,同时双方当事人互相拥抱、热泪盈眶。这是发生在天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和解室感人的一幕。 2月9日,在最高法部署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天等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陈年积案。该按的执结有效的震慑和打击了规避执行的当事人,促进了社会和谐。
事发于14年前,原告黄某某与被告苏某某为邻里婶侄关系,1997年3月2日 ,原告请人对其荔枝果树进行喷洒农药,因与被告的屋子相邻,被告认为原告喷洒的农药喷洒到其晒在屋顶上的三块糍粑,就拿糍粑到原告家中进行理论,并要求原告赔偿其糍粑损失,原告拒绝赔偿,被告情绪激动就拿刀去砍掉原告的一颗荔枝树和一颗?{子树,原告在被告拒绝赔偿其经济损失后,于1997年5月向天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于1997年10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一审的诉讼费和鉴定费,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原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于1998年6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部分诉讼费和鉴定费。 二审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苏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1998年8月,黄某某向天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苏某某的行踪和财产进行调查,但被执行人苏某某故意逃避债务,长期外出广东打工,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此案一时难以执结,该案不得不中止执行。
2012年2月7日,执行法官掌握一条重要信息,被执行人苏某某节后已经回家,现正在村里建几层楼房,有履行赔偿能力。根据这一线索,主办法官立即恢复执行程序,同时组织执行人员于2月9日驱车赶往苏某某的村里,几番周折找到苏某某。苏某某一听说要其赔偿,似乎很委屈,他辩解道“我当时并没有收到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等等,找了一大堆理由推脱,并且态度强硬恶劣。执行法官只能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到法院,并通知申请执行人的儿子苏某到法院进行调解。 当执行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是亲戚关系时,利用亲情、法律耐心的对苏某某进行思想疏导,反复劝说,对其阐述目前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形势及法律后果。同时,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十几年的恩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在法律强烈攻势及执行法官用心用真情的调解下,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触动、说服了苏某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兑现了执行款,一起长达十三年的陈年老案和恩怨就此得以圆满化解,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