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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法院执行工作注重“廉”字当头

作者:农祖界  发布时间:2013-05-06 16:43:1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天等县人民法院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契机,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大执行工作司法廉洁建设力度,加强执行环节监督,努力推进阳光执行,营造执行司法廉洁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崇左市执行工作绩效一等奖等荣誉。

  我院执行局每月举办两次司法廉洁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反面案例、司法廉洁文件、座谈交心等形式强化干警的廉洁教育,努力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观,提高干警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将公正廉洁执法落到实处。

  我院合理配置执行力量,建立内勤组、审查查控组、执行组等办案单元,规定执行员不能单独外出办案和会见当事人,坚决杜绝“一人独行、一人独断”现象。认真落实岗位轮换制度,加大执行局工作人员的交流力度,打破了“一庭独揽,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近年来,执行局工作人员交流比例达65%,一些年富力强、学历高、作风正派的年轻法官充实到执行局,改变执行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

  我院注重执前合理分案,坚持随机分案,执行干警对应当回避或可能引起当事人误解的情形主动回避,从源头上避免“人情案”、“关系案”。规范案件报批流程,规定逐级审批制度,增强合议庭功能。另行成立评估拍卖机构,明确评估拍卖与执行分离,重大执行措施、执行款支付、裁判文书、案件报结等必须经执行局长及分管副院长逐级审批;变更追加执行主体、采取拘留、搜查执行措施、大要案执行方案必须经过合议庭讨论。异议案件、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必须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邀请政府、人大、政协代表进行监督,重大强制执行活动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同时邀请政府、人大、政协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全程监督整个执行活动。纪检监察室每月定期将廉政语录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干警手机中,时刻警醒干警要洁身自爱、清正廉洁。
来源:天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