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级
1、2016年3月20日我院陆冬静同志撰写的论文《前夕我国强制拍卖制度》获第六届“中国执行论坛”三等奖。
(二)自治区级
1、2016年2月3日我院获“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2016年6月17日我院黄文漫同志被区高院评为“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先进个人;
3、2016年6月17日我院许大虎同志被区高院评为“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先进个人;
4、2016年1月27日我院黎毓镇同志被区高院评为2015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5、2016年1月27日我院肖志坚同志被区高院评为2015年度全区法院优秀书记员;
6、2016年1月27日我院人民陪审员黄英春同志被区高院评为2015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
7、2016年1月27日我院(2015)天少刑初字第1号(合议庭成员:黄文漫、黎毓镇、李秀芳)被区高院评为精品案件。
(三)市级
1、2016年2月15日我院黎毓镇同志被市中院评为2015年度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2、2016年2月15日我院肖志坚同志被市中院评为2015年度全市法院优秀书记员;
3、2016年2月15日我院农振跃同志被市中院评为2015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行政人员;
4、2016年2月15日我院李振坤同志被市中院评为2015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
5、2016年2月我院被崇左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一等奖。
(四)县级
1、2016年5月我院获天等县总工会“五一”职工混合拔河比赛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