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执行工作进入“互联网 ”时代,通过互联网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便捷手段正逐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就能掌握被执行人大量信息,并控制某些特定财产。天等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积极掌握这一利器,投入到执行攻坚中,于2017年4月28日17时45分成功通过网络系统扣划被执行人位于千里之外的银行存款16038元。
今年4月初,天等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执行案件,并及时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等总计16038元,但赵某家人收下执行通知书后既不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又不主动联系法院申报财产。经调查发现赵某长年在广东务工,应该有履行能力,执行人员于4月28日15时通过系统调查赵某财产,17时20分调查结果反馈赵某在广东深圳市某行有大量存款可执行。临近下班时间,为避免财产被转移,执行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着手准备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法律文书提交领导网上审批,在完成存款冻结后于17时36分将扣划存款文书通过系统对外发送,经过短暂的等待17时45分扣划成功,执行人员将扣划结果反馈信息打印入卷,安心地度过“五一”假期,收假后及时核对案款账单,通知申请人黄某领取该款。按照以往办案方式,执行人员至少需要花费一周时间才能控制该财产,而有了这套执行系统就能突破地域局限,执行人员也不用全国跑,而且还不怕它们到点“下班”没法办案,就连申请人都惊叹道:“这两年我经常去她家,都没见她人,她邻居都说她在广东不回来了,你们法院这么快就拿到这钱,这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