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重伤在身的赵某从天等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000余元执行款时,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7年2月28日,天等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农某应赔偿申请执行人赵某、梁某、梁某梅16135.38元。该案执行标的金额虽不大,但农某以事故发生后已经借钱赔偿了赵某部分经济损失,因本次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暂时没有能力赔偿为理由,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赵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多次做农某的思想工作未果。农某名下除了3256元存款外,无可变现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法官依法扣划了农某名下的存款后,考虑到赵某重伤在身,行动不便,另外两个申请执行人梁某、梁某梅为了医治重伤的母亲赵某,已双双外出务工,执行法官决定为赵某上门送去执行款。6月29日,执行法官驱车三十多公里来到赵某家中,将执行款送到她手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近年来,该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执行、及时兑现,并对老弱病残者上门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