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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公正初心 继续攻坚前行
--天等法院攻坚“执行难”工作纪实
作者:梁列宁  发布时间:2017-07-21 09:06:5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天等县人民法院既为“百日清案”攻坚战而“枕戈寝甲”,又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而“披荆斩棘”。通过巧用“互联网 ”的网络信息“智慧”执行,敢用“铁腕”的魄力“亮剑”执行,善用“柔情”的方式温暖执行等执行方式,多措并举,俱进创新,刚柔并济,继续吹响攻克“执行难”的“冲锋号”,执行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只有统筹协调立(案)执(行)审(审监)工作,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结合“百日清案”活动,开对“药方”,下对功夫,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执行局局长黄文漫介绍道。

  “互联网 联动执行”,“时髦”巧执行

   被执行人财产难寻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天等法院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依托执行指挥中心, 注重通过信息技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积极与银行、电信、房管、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实现 “点对点”网上集中查控,强化关键节点管控,开展“四查两查”(查银行存款、查房产土地、查工商股权、查车辆登记)。

   “又查到了一个,可以直接扣划了!”天等法院执行局廖法官兴奋地喊道。近日,该院通过网络系统查控千里之外的案款,轻点鼠标不到10分钟执行到账16038元,顺利执结了一起案件。以往执行案件要一家一家银行查财产,耗时耗力,假如被执行人到外省工作生活,那查控其财产更是难上加难。现在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及时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提高了办案效果。

截至目前,天等法院累计通过信息查控系统查询房产、土地、车辆39452次,涉及案件330件,反馈信息24853次,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21.51万元、车辆279辆。

   “亮剑”执行相邻纠纷,“铁腕”速执行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是上映乡同村的前后邻居,两户人家房屋相邻而建。黄某为了个人利益,在张某房前屋后分别砌筑两堵围墙,并建了一层楼房,造成张某一家前后出行极其不便,两家人矛盾日益加深。法院经审理,判令黄某拆除其房屋后墙(南墙)外沿往北1米的建筑和房子前面的两堵围墙。面对判决结果,黄某表示不服,上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最终维持一审判决。但黄某仍不服判决结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催促黄某履行判决义务,但黄某性格偏激、态度强硬,坚持拒绝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4月12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敬森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文漫带领34名执行干警前往黄某家,经过近12个小时的努力,最终成功强制执行一起历时三年的相邻纠纷案件。

   截至日前,天等法院共收执行案件170件,涉案金额2145.72万元。结案105件,结案率61.76%。结案标的金额1562.71万元,执行标的到位金额724.05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6.55%。

  “登门”执行施救助,“柔情”暖执行

  “谢谢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重伤在身的赵某从天等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000余元执行款时,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7年2月28日,天等法院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农某应赔偿申请执行人赵某、梁某、梁某梅16135.38元。农某以事故发生后已经借钱赔偿赵某部分经济损失,因本次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暂时没有能力赔偿为理由,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案件主办法官多次做农某的思想工作未果。农某名下除了3256元存款外,无可变现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法官依法扣划了农某名下的存款后,考虑到赵某重伤在身,行动不便,另外两个申请执行人梁某、梁某梅为了医治重伤的母亲赵某,已双双外出务工,执行法官决定为赵某上门送去执行款。6月29日,执行法官驱车三十多公里来到赵某家中,顺利将执行款送到她手中。

   近年来,天等法院对老弱病残者上门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温情。上半年以来,累计申请执行救助14件16人,申请金额4.72万元,目前正在办理审批。
责任编辑:梁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