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高利借贷盛行,信用诚信体系构建滞后,刑罚惩治力度不强••••••这些“沃壤”导致“老赖”与日俱增,出现“老赖”有意识规避法律责任,转移财产,用尽手段“耍赖”等现象,赖账“毒瘤”逐渐蔓延整个社会,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净化诚信天空,打击“老赖”势在必行!
赖账把戏---花样百出
借钱时理由多样,油腔滑调;赖账时用尽手段,层出不穷。净玩“装病”、隐藏财产、转移财产、人间“蒸发”等伎俩。
1、“转”。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然后声称自己没钱,无法履行偿还义务。
2、“拖”。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采取拖延方式,即使面对法院判决也仍抱能拖则拖、能免则免心理,与债主和法院执行人员玩“躲猫猫”游戏,打“持久战”战役。
3、“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债务人却“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使出“溜“字诀,溜之大吉;或是和法院执行人员玩人间“蒸发”,玩“寻人启事”游戏。
治“赖”妙招---“榜上有名”
法院妙出绝招治“老赖”,通过建立“老赖”黑名单,令未履行义务的涉案“老赖”“榜上有名”,迫使“老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凡是被拉入“黑名单”的“老赖”,将在金融信贷、市场交易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信息也被披露。当且仅当“老赖”同意还钱,或同债权人达成和解,并符合一定条件后,方能从“榜上”除名。
多个心眼---防“赖”欺骗
借款前,债权人务必多个心眼。要了解、调查、核实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和财产、信用情况,必要时进行财产抵押登记。另外,可以咨询律师,听取有关法律建议,绝不贸然借款。当意识到债务人将赖账不还或无偿还能力,要调查债务人的动产、不动产,积极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债务人没钱偿还即可拍卖债务人资产进行抵债。
冯玉祥有言:“ 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老赖”的存在,危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法院执行工作与司法公信力,公平正义受到极大挑战。
近年来,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大招叠放,惩治“老赖”的执行“风暴”持续狂刮。颤抖吧,“老赖”们,谅你千变万化,也难逃法网恢恢。乖乖低头,束手就范吧,这是对你们的友善规劝,也是你们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