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行动初见成效,不让司法公正打“白条”!8月17日上午8时30分,天等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漫带领执行干警,驱车70多公里前往大新县昌明乡某村,将家中的农某“逮个正着”,成功对一起民间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农某于2014年元月在天等县把荷乡某村承包372亩地种植甘蔗。2015年7月,因没资金投入田间管理,农某便与申请执行人黄某协商,交由黄某负责管理,双方签订了《协议书》。2016年5月,双方进行结算,农某分红得到4790元,相抵之前黄某替其垫付2014年农民工工资43300元后,农某尚欠38510元,其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付清。但期满后,经多次催款,农某并未将钱款给付。黄某遂将农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农某与黄某自愿解除合伙关系,并自愿于2017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的合伙款项。后因农某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黄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耐心反复的释法明理,积极做好农某的思想工作。但农某很狡猾,一直以拖延的态度对待执行,在执行人员与其联系时总是答应履行义务,但却百般躲藏,拒不露面,导致该案执行再次陷入僵局。天等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农某名下财产展开查询,未能查到房产、车辆等信息,且银行存款余额很小,远不足清偿债务。天等法院遂于8月14日依法将农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继续查找其行踪及财产线索。得知自身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后,农某仍无动于衷,甚是嚣张。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决定,不再对农某这种“老赖”手软,必须狠动真格将其震慑、打击!
“功夫不负有心人”,天等法院一得知农某的行踪,随即展开“捕猎”行动。下午13时20分许,成功将农某“围堵”家中,并顺利带回法院。明确告知拒绝履行义务的后果,农某依然不予理睬。针对农某拒不履行的行为,天等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天等法院在“百日清案”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积极发挥“苦干不苦熬”的精气神,敢于显现“白 黑”、“5 2”的拼劲,严厉打击各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通过此次依法强制执行,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体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