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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拿天’+‘天鸽’”执行只为“地道”公正
作者:梁列宁  发布时间:2017-08-25 17:20:33 打印 字号: | |
  • 执行干警将“老赖”围住家中
  • 执行干警将“老赖”成功押到法院
  • 执行法官在对“老赖”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8月23日一大早,便是一个艳阳高照,燥热难耐的“桑拿天”。8点10分,天等法院的执行干警整队出发,同“老赖”开展了一天的较量。

   10时40分许,天等法院的执行干警驱车160多公里,来到南宁市被执行人黄某的家门前。见警车停在面前,黄某一脸的茫然,呆呆的静站着,貌似被法院的突然“袭击”给楞住了。

   没等黄某缓过神,此时,执行干警已经迅速有序的下车并将其围住。“您好,我们是天等法院的执行干警,请您配合我们的执行。”廖法官礼貌而不失威严的说道。作为“老赖”,黄某对法院的突击已是心中有数,只是万万没想到来的如此迅猛、火速。

   黄某与申请执行人梁某、张某合伙贩煤,2010年1月23日,三人经协商达成散伙协议后,梁某、张某将散伙结算所得的123200元转借给黄某,由其按每年10000元计付利息。但黄某未按协议还本付息。经追讨,2015年3月24日,黄某向梁某、张某出具欠条一张,保证半年内归还本金123200元及利息40000元,如逾期愿意自2010年1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23200元为基数,按月息2%支付利息。但约定期限届满后,黄某并未如期给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于2017年5月5日立案执行并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黄某仍置若罔闻,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于是果断对黄某采取强制措施。

   11时20分许,执行干警将黄某带上警车,旁观的群众议论纷纷,当时人群中有个声音冒出:“法院还真的抓‘老赖’啦!”不错,“执行,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谁若耍赖不履行法律义务,不论何时何地法律都不会放过他……”

   明知“天鸽”到,偏在雨中行。12时40分许,台风“天鸽”已来临南宁境内,蓄势许久的大雨倾盆而下,一路上狂风伴作。但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并未浇退执行干警的执行步伐,他们一直雨中行进在将被执行人押归法院的滚滚车流路上••••••

   16时55分许,执行干警将黄某押往拘留所进行收押看管,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责任编辑:梁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