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雷扫赖”集中强制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天等县法院以“五个一律”为工作原则,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扣押财产等有力举措,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三个工作日内就有两件案件被执行人的亲属代为履行赔偿,履行标的金额8万元,“春雷扫赖”专项活动成效突显。
亲属代为履行赔偿案件一:
此前,天等县法院在“春雷扫赖”集中强制执行专项活动中,对被执行人何某的小四轮农用车进行扣押,于是有了全能法官驾驶扣押农用小四轮回法院的一幕。
4月16日上午,何某的亲属到法院表示,目前何某正在狱中服刑,无法亲自履行对冯某故意伤害案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其亲属愿意代为履行赔偿。何某的亲属代为赔偿后,法官将扣押的小四轮退还给何某的亲属。
亲属代为履行赔偿案件二:
4月12日,天等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周某新的摩托车、电脑等财产进行扣押后,其亲属表示愿意履行赔偿,希望能和申请执行人就赔偿金额作进一步协商。主办法官意识到,这起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的案件出现转机,被执行人有望主动履行。4月13日、14日正值周末,执行法官主动放弃休息,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在法官的多次协调下,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作出让步,最后,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7.5万元,申请执行人承担执行费并放弃其它诉求的执行和解协议。
4月15日,周某新的亲属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到法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领回之前被扣押的摩托车和电脑,周某新的亲属在周某新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代为履行赔偿,双方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