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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拨通破碎感情的“电话”
作者:周贵武、梁列宁  发布时间:2019-04-25 15:17:59 打印 字号: | |
  • 天等县法院进结法庭运用电话方式调解和庭审一起离婚案件(图1)
  • 天等县法院进结法庭运用电话方式调解和庭审一起离婚案件(图2)
  4月18日,天等县法院进结法庭运用电话方式调解和庭审了一起离婚案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原告杨某与被告罗某系同村同屯人,二人于2005年确认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并于同年10月份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生育两个小孩,目前随罗某在外地读书。原告以被告长期参与赌博且犯大男子主义,容不得他人说教,经常发生争吵致使二人感情基础差,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考虑到被告在外地照顾小孩读书而不便到庭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周贵武便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法庭无法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随后征求双方意见后,转化为电话庭审。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的争议焦点进行阐述、辩答并举证,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卷,该案择日宣判。闭庭后,主办法官继续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调解和劝说,双方均有进一步协商的意向。因该案采取电话开庭,被告未能到庭,为了保证庭审的真实性,整个庭审过程也已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天等县地处广西西南部大石山区,是集“老、少、边、山、穷”于一身的国定贫困县,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经济较为落后,外出务工大军一直常年在外奔波谋生。为了有效解决一方当事人在外地打工而引起的诉讼不便、到庭困难等情况,天等县法院龙茗、进结、向都等3个派出法庭遂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等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调解和开庭,在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同时,也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该院3个派出利用手机微信、QQ等技术进行远程沟通调解或远程开庭60余起案件,简便易行,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周贵武、梁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