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天等首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今日当庭宣判
作者:莫淑婕  发布时间:2019-07-05 15:35:53 打印 字号: | |
天等首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庭审现场
  7月2日,天等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当庭宣判两起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审理程序的案件。这两起案件,有效推动了认罪认罚制度在天等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今年6月,天等县人民法院与天等县人民检察院,联席召开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会议明确法、检两院干警在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落实到位,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推进力度,加强联动沟通,互相协调配合,规范办案程序,依法公正。

今日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当庭宣判的两起案件,分别为交通肇事和寻衅滋事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此类案件是天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此类案件有效简化审理程序,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大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同时,也是对我国刑事宽严相济政策的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农佳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