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举行主要领导交接仪式。崇左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辛卫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立华出席会议。
会上,辛卫红代表崇左市委宣布崇左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任陆洪鸣同志为崇左中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梁月奎同志不再担任崇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辛卫红充分肯定梁月奎同志担任崇左中院院长期间崇左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四年来,在自治区高院党组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梁月奎同志带领崇左中院领导班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新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崇左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崇左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梁月奎同志的大量心血和汗水,对此,崇左市委是充分肯定和满意的。
辛卫红介绍了陆洪鸣同志的基本情况,并要求崇左法院全体干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定精神上来,全力支持陆洪鸣同志开展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做好法院工作,为全市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祖国南疆繁荣稳定和谐安宁示范区,确保崇左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陆洪鸣在会上作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服从自治区党委关于崇左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并衷心感谢党组织对他的培养教育和关心爱护。他表示将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院党组和崇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将在五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好习近平在全国“两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人民法院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发挥好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崇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为平安崇左、法治崇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崇左市委确定的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建设祖国南疆繁荣稳定和谐安宁示范区工作目标,立足崇左法院实际,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发扬崇左法院好传统,书写南疆法院新篇章。
四是认真履职带好班子队伍,按照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同志,紧密依靠广大干警,按照领导干部五个过硬标准和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建设要求,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五是一如既往做到廉洁司法,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勤奋工作,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
梁月奎在会上发表离任感言,表示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和崇左市委的决定,对自治区党委的信任和关怀、对全市法院干警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到新的岗位后将忠诚履职,努力工作,不负组织的关心和培养,希望全市法院干警在新任党组书记陆洪鸣同志的带领下,开拓进取,谱写崇左法院新篇章,创造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