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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党徽 在鲜红国旗下闪耀光芒
--天等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亮点纷呈
作者:梁列宁  发布时间:2020-10-23 08:46:4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天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和亮点工作坚持长抓不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作用,着力造就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崇左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党建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努力为推进平安天等、法治天等和山区强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党建+优质诉讼服务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认真落实“两个一站式”工作要求,将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理念根植于诉讼服务中心的每一个角落,并赋予其新时代内涵,实现最具诉讼服务中心特色的诉前解纷体系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深度融汇。认真探索推进一站式电子送达、网格员协助调查及诉讼服务集成化试点工作,制定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全力推进诉讼事务集约高效办理,努力探索总结出符合天等山区特色的有益经验。紧贴“智慧法院建设”理念,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积极推行远程视频调解、开庭等诉讼服务,大力推广电子送达模式,积极开展网上财产保全工作,全力打造通办诉讼全程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近三年来,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多元化解纠纷共659推进“分调裁审”机制,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9.71%,速裁团队速裁快审案件478件,结案率93.13%深化“法院+特邀调解员”、优化“法院+速裁法官”、用活“法院+人民陪审员”、保障“法院+排期庭审”,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形成公正、廉洁、为民的诉讼服务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文化建设,通过思想文化的引领、行为文化的规范、制度文化的约束、物质文化的展现,努力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成为展示和弘扬椒乡文化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建普法宣传队伍,借鉴“地摊设点”等形式有效开展党建知识问答、“宪法日”宣传、疫情防控等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主动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

党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辖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构筑“法律长城”

立足于党建工作和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检验标准,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工作的“法治保障”职能,切实以有力、有效的党建工作激发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法冶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强堡垒,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投资创业发展环境;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惩罚犯罪,严厉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财产犯罪,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案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化解纠纷,强化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涉企民商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和企业借贷等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388件,审结3134件,结案率92.50%。其中,妥善审理涉企纠纷案件1039件1169人,涉案标的金额7193.6万元。加强对行政纠纷的协调处理,特别是对于涉政府产权纠纷、涉市场主体的重大敏感案件,在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础上,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有效促进政商关系的优化。关注和研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过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为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提供法律支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涉金融债券”等专项执行行动,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尽量采取资产活封、设立担保、债权转股权等方式维持欠债企业或资金链断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标查封,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近三年来,共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164件,已结149件,结案率90.85%。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发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扩展司法服务面。创新服务方式,主动“走出去”,精准把握辖区企业司法需求,对于企业在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法律知识讲座、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暖企”行动,不断提升辖区企业司法获得感。

党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用法律“铁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扫黑除恶与加强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依法打击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党建为引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党组统领全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党支部书记或党员任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打牢打好组织领导保障。坚持以党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全面规范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在机关党建文化展示区专门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栏,将“扫黑除恶”元素与党建特色文化无缝融合,并以图文并茂方式多方位展示相关政策文件、司法解释以及经验动态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始终将党建文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有机结合,以“固定党日+”为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固定党日+扫黑除恶案件研讨”主题党日、“固定党日+扫黑除恶进校园”、“固定党日+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扫黑除恶宣传服务工作,充分展示党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审结涉恶势力犯罪2件7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41次,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等场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特色服务“六进”等活动32余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共推送扫黑除恶宣传稿件80余条,有效实现扫黑除恶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党建+民生扶贫  司法力量鼎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战,核心在于党,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和精准扶贫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党建+法治扶贫”,找准法院工作和扶贫工作的结合点,利用巡回法庭、调解等形式以案释法,着力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用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深化党建引领,通过定期召开党员、支部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精神和脱贫攻坚政策,激发党员干部助力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坚持党建促扶贫,积极发挥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坚持每周六“固定扶贫日”与“固定党日+”活动有机结合,主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走访贫困户,询问帮扶对象主要经济收人、贫困原因、脱贫想法等基本情况,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听取他们的扶贫需要,通过深入沟通、联系,拉近干群关系。坚持以派驻的第一书记为先导,脱贫工作组后续发力,通过选派5名优秀干警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抽调63名干警与230户贫困户签订结对帮扶承诺书,努力实现包抓对象脱真贫、真脱贫,着力打通司法护航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近三年来,一审审结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件;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46多万元,为生活困难的50件86名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43多万元;开展法治扶贫普法宣传活动40多次,捐赠扶贫善款3万多元及各种法律书籍8000多册,脱贫攻坚战取得实质性成效,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被天等县委、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后盾单位。

党建+司法服务“三留守”  全力打造独具椒乡特色“法治名片”

天等县是偏远山区县、少数民族县、劳务输出大县,45.1万人口中,近13.4万外出务工大军常年在外奔波谋生,13.02万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山村,每年均有超过30%的案件涉及“三留守”群体。立足山区实际,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宗旨,主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于2016年5月成立崇左市首个专门服务“三留守”人员(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巡回法庭的大背景下,积极投身于司法服务“三留守”工作中,明确巡回法庭 “服务留守妇女儿童老人”职能定位,通过不断完善“六个一”制度,即配备一支精干的审判队伍、建立一套完备的配套制度、创新一种便民的审判模式、畅通一个便捷的维权渠道、搭建一个高效的联动网络、打造一系列特色的司法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成效和有益经验深获相关领导和辖区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有效推广,服务三留守巡回法庭负责人赵慧清法官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近三年来,受理各类涉留守人员案件1026件,结案975件,结案率达95.02%,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92件,调撤率为70.97%,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9.63%,其中向都、进结、龙茗三个人民法庭涉留守人员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均高达100%。整合巡回法庭与龙茗、进结、向都三个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驻扎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司法特色服务辐射至全县十三个乡镇,通过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巡回普法打通司法服务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通维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留守人员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其中占家事纠纷案件达60%以上的涉“三留守”纠纷成为繁简分流的重要部分,30%的涉留守人员纠纷在速裁环节化解,实现涉留守人员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大力培养壮、汉双语法官,适应辖区群众对审判语言的实际需求。依托党员干警进村屯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抓住春节、壮族“三月三传统节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结合“固定党日+”、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干警+普法服务团队”模式,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关爱留守群体服务行动”,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服务、定期服务与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党员干警为留守群体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同时借助官方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突破地域限制,将来自家乡的法治建设最新信息和法律知识推送出去,构建外出务工人员及留守家人的普法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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