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诉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龙茗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为此,龙茗人民法庭开展“无诉村屯(社区)”创建试点活动,联动职能部门、村委诉调工作人员形成合力,健全完善“法庭+N”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当地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和谐法治氛围。
2月9日,龙茗法庭联合福新司法所、福新派出所、松山村委开展一起土地纠纷的调解工作。申请人农某和被申请人农某系叔侄关系。申请人农某的爷爷去世后,申请人农某对新颁发的土地证上划分的土地面积有异议,认为按照农村习俗被申请人农某应该将原本属于爷爷的土地转让给其,现在申请人农某侵占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土地,应该返还土地。双方对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了矛盾。在调解过程中,部门人员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双方打开心结,放下对彼此的怨恨,适时提供调解方案,促使申请人农某和被申请人农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有效解决了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龙茗法庭下一步将继续健全完善“法庭+N”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等部门的司法联动调解,促进当地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