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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商铺押金旧事 执行法官倾力调解
作者:李成航 赵小桢  发布时间:2023-06-16 09:54:45 打印 字号: | |

法拍商铺买受人王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前段时间他以心仪的价格竟得南宁某小区的三间法拍商铺,在天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很快顺利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但由于该商铺一直由李先生租用,后王先生自行与李先生商谈租金事宜时,李先生提出其在该商铺原业主手里尚有数万元押金,要求一并解决,否则拒绝协商,两次会面双方不欢而散。

天等法院在拍卖成交过户后例行对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到双方的僵局后,考虑到该商铺在本院查封后由某商业银行代管期间曾对租金一事进行减免的情况,执行干警决定组织三方进行调解。5月23日中午,经联系三方在下午三点后均有时间会面,执行局法官李成航等刚下乡执行回来,一行三人午饭后马上驱车近两百公里前往南宁市仙葫区。一路上,李法官分别和应邀参加调解的三方进行电话沟通,为见面调解做铺垫。

下午15时,远道而来的法官们风尘仆仆赶到法拍商铺这里进行一场特殊的调解,新业主王先生、租赁户李先生、商业银行经办人员分别发表了调解意见,看见大家都诚意满满,李法官提出,三年疫情大家都不容易,在疫情过后的艰难恢复时期,大家尤其应当互谅互让。经过友好协商,租赁双方达成共识,继续按照原租赁协议履行合同,三方在关键的押金事宜也做了满意的处置,一致同意由法院居中调解并出具关于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待双方签字后在法院留存备案一份。

看到租赁双方握手言和露出的满意笑容,大家都觉得不虚此行,傍晚,天等法院执行干警在夕阳下踏上归途。

天等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相济”“寓教于执”,加强柔性执行工作方法的运用,把教育、引导、劝解贯穿于执行过程始终,着眼于通过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司法拍卖后续工作。服务好买受人,是司法拍卖后续工作的延伸,有助于树立法院为民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司法拍卖工作公正、公开的形象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龙邻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