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要求,天等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以“矛盾不上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诉源治理,巧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服务基层治理见质见效。
精准“把脉出策”推进诉源治理提质增效
为深化源头防范治理效果,让群众民生问题能反映、矛盾纠纷有处解、合法权益有保障。近年来,天等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格局,将解纷人员信息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调解人员信息库,成立“诉非联动中心”,建立“一事一档案”工作台账,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展诉前调解等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2022年,该院创新推行“12346”模式,创建“无诉讼社区(村屯)”“无失信被执行人社区(村屯)”,积极发挥“一村一法官”联络点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7.87%,逐步推动形成以乡村内部消化为主,专业调解为辅、诉讼托底的诉源治理模式,切实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
把握“法理融合”促进纠纷化解为民分忧
人民法庭驻扎基层,具有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天等县人民法院坚持法理情交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统筹“一村一法官”联络点和“法官工作站”攥拳出力,在全县13个乡镇125个行政村搭建矛盾纠纷化解网。
在受理罗女士与公婆因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而产生矛盾纠纷的案件时,基层法官兼顾法理情,一方面从法律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是可以参照遗产进行分割,近亲属都有权进行分割。另一方面在情理上紧抓双方都不愿家庭情感彻底破裂这一关键点动之以情,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该纠纷案件以双方各退一步,重新商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案而得以妥善解决,这也是天等县人民法院在法理与人情中找到平衡,以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让每一个群众切实感受到法理情相融的生动实践。2022年创建“无诉讼村屯(社区)”以来,该院累计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法律宣传143次,执结涉民生案件180件,执行到位金额381.5万元,依法办结司法救助案件6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5.55万元。
协同“联动共治”融入解纷机制赋能基层
协同创建多元解纷机制平台,是天等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该院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解纷机制建设,推动基层治理向纠纷源头化解延伸。该院以优化社会治理为抓手,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还邀请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20个调解组织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让多元解纷“朋友圈”活跃起来。同时,贯彻“法院+社会治理”的理念,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等“五老”人员的力量和优势,协同开展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等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最终化解于基层的目标,为基层发展和乡村振兴赋能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