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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桂1425民初872号
  发布时间:2023-08-18 09:29:34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

    

 

2023)桂1425民初872号

农胜党、陆福连

本院受理原告农会作与被告农胜党、陆福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告知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通知开庭传票。原告农会作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一、判令两被告农胜党、陆福连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壹拾万元整;二、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清偿时止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三、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1091000分在本院向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202310121530分在本院向都法庭公开宣判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龙邻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