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5日,天等法院干警到天椒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点等方式,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讲解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典型案件进行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下一步,天等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的大美中国贡献更强有力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