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应该是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而应该成为一名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法院的审判工作背负着法律的庄严与权威,承载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开庭、调解、现场勘察、写判决书、判后答疑......每一步都是在法律公正和人文情怀之间“踱步慢走、细细衡量”,法理之外应有人情,因此,在直面群众的法律诉求时,既要维护法律的公正严肃,更要多一份同理心,和群众在心理层面形成共情,感受当事人矛盾背后的情绪和需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调解纠纷。
工作二十余载,我始终和群众保持共情,在我经手的众多案件中,有一件令我印象深刻......
2022年8月30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小李(化名)提起的离婚诉讼。在第四法庭,根据法律规定,我同书记员潘柳萍对原告的女儿小雨(化名)进行询问笔录。过程中,12岁的小雨始终带着超乎年龄的成熟,平静地回答着我的询问。
“我不希望我爸妈和好,希望他们离婚。”小雨语出惊人,我不禁惊讶起来,继续开口问她:“你妈妈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现征求你的意见,若你爸妈离婚,你愿意跟随哪个生活?”
“我愿意跟我妈妈生活。”
“你为什么不跟爸爸?”
“因为爸爸平时对我关心和照顾不够。”小雨说到这里时,再次埋下了头,紧张地攥紧双手......我意识到,眼前的小姑娘,似乎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么决绝,她只是一个渴望被爱的孩子。
谁也想不到,小雨一家三口时隔五年的重逢,竟是在法庭上。庭审过程中,小雨的父母各执一词,将两人之间的矛盾摆到台面上。原告小李坚持离婚,据述,她与被告小张(化名)经常因为金钱问题而争吵,被告家人对其女儿态度冷淡,并且还因为钱财问题污蔑中伤母女俩,致使母女俩心理上受到伤害。
家事纠纷的审理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当事人,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巡回法庭”的法官,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我判断双方还存有感情基础,并且从12岁的小雨的反应来看,她非常在意父亲对自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内心仍然非常渴望得到父亲的关爱和呵护。而作为母亲的小李,为母则刚,有可能为了孩子而做出让步,这就给了我调解的空间。随后,我从双方在意的关键点开始着手进行调解,以为了家庭的和谐和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随之一点点解开,自愿和好。原告小李愿意给对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要求被告要充分尊重自己和孩子的意愿,如果被告没有改正的话,她会再次起诉离婚。而被告小张则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他希望双方和好,并且愿意为了妻女做出改变。
在这起案件中,于法,小李的诉讼权利得到支持,诉求得到了解决;于情,夫妇双方都与孩子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感。我们调解工作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原则出发,找到情与法的平衡点,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作为直面群众的基层一线法官,我努力做到始终与当事人保持情感共通,在法理情之间找到平衡点,用专业和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