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岁末年初,天等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各项强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盘活资产
为申请人执行到位案款两千多万元
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的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德保县、天等县均有多套商铺可供执行,但由于近几年来疫情影响,市场经济萧条,天等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商铺后依法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但一拍流拍、二拍流拍,进入变卖阶段后价格一降再降,仍无人问津。银行愿意接受以物抵债,但因该商铺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等问题,办理过户存在诸多难题。拍卖财产短期内难以实现其市场价值,如果简单地将拍卖财产解除查封返还被执行人,申请人的债权更是实现无望,案件陷入了僵局。
案件沉寂了两年后,天等县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贵武针对该类案件的具体情况积极研究对策,成立“企业清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某农村商业银行多次召开协调会,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宣传拍品,寻找意向购买人。2023年9月,当得知有人对上述两处商铺感兴趣,周贵武决定恢复上述两个案件执行并亲自承办。
德保县的3间商铺上拍后,承办法官详细而坦诚地向竞买人谢某介绍德保县某商铺的现状。谢某经过充分了解后,当即决定购买。几日后,德保县某商铺购买款450万元如数汇入法院账号。拍卖后的产权证转移手续并不顺畅,由于该商铺的开发商尚欠大额的土地增值税等问题,同时在商铺过程中,当地的物业因原业主与其有纠纷导致拍卖的商铺断水断电,后经过法院多次奔走于不动产中心、税局、自然资源局、物业中心,终于如数将上述问题予以解决。
天等县的8间商铺恢复拍卖后引来数人关注,但由于8间商铺不能分开拍卖,价格高达上千万。经过了一拍、二拍流拍,就在申请人已经做好以物抵债准备的变卖阶段之际,终于有一位竞买人以1600万成交价拍下。执行干警持续跟进后续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事宜。
2024年1月,买受人唐某带上“新鲜出炉”的8本不动产登记证来到天等法院感谢承办法官。至此,对上述两处财产的处置完美落幕,为申请人某银行执行到位案款两千多万元。
天等法院在执行中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以“企业清淤”专项行动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精神实质,实现依法履责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
急当事人所急,保全财产刻不容缓
农某与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农某担心以后胜诉的权利无法保障,向天等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与黄某合作承包的林木财产27万元进行财产保全。
执行局做好财产保全后,依法向黄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临近年底,12月26日下午临近下班农某着急的打来电话,称黄某让人在山上突击砍运木材,事不宜迟,执行法官组织警力火速赶往现场,一路上了解到,已经有两车松木运出,另一台车还在装车,进山的路上,在狭窄的山路,迎面截停了那台车,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当即强制卸载整车松木,随后通过向运输司机释法明理,对松木贴封条,写编号,做笔录,录音录像,阻止了被申请人的进一步的侵害。
紧接着,根据对现场司机展开调查,迅速在某木材加工厂找到另两台运输车辆,工作人员依然耐心细致的展开被砍伐木料的处理,电话联系保全案件双方当事人,妥善处置了两车木料,此时天色已晚,饥肠辘辘的执行人员才踏着夜色踏上归途。
扣车拍卖促履行 规范服务
当今社会不可阻挡地进入到了汽车时代,遍布城乡的车辆不仅仅只是一个代步工具,也是家庭个人的重要财富象征。在法院的执行工作中,汽车成为了重要的执行标的之一,查封、找车、扣车是天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日常。
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黄某行踪不定,其名下有一台宝马轿车,虽然做了查封,但未能实际控制。申请人通过自己的朋友圈、社会关系,提供了两次车辆停放的线索,执行人员组织警力突袭却都两次扑了空。一个周六的雨夜,消息传来,执行团队第三次凌晨出发,天快亮时,在南宁市某小区一个偏僻的角落,发现了烂熟于心的车牌号,警车抵住了宝马车。宝马车进入拍卖程序后,顺利成拍。后续办理过户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伪造产权证书、多次违章尚未处理等问题,同时发现该车在南宁市某公司办理有抵押,且该公司已于2022年破产注销。办案法官再次前往南宁车管进行协调,补充了有关裁定等文书,另对车辆违章问题,也立即发函委托外地法院办理了车辆违章核销,至此,解决了车辆过户的所有问题,赶在年末,成功完成了这台宝马车的处置。
1月9日,来自广东的买家林某来到天等法院,高高兴兴的提走竞买到的宝马车,执行工作人员专业规范的司法拍卖服务,得到了竞买人的由衷赞扬。
虽然简单的工作掠影不足以了解执行干警工作的全部,但仍能感受到他们的忙碌和敬业。为了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天等法院的执行干警从清晨到傍晚甚至直至深夜,都不知疲倦地奔波在路上……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天等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压实责任,集中力量,继续推动执行攻坚常态化,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以更实的举措,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