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等县人民法院进结人民法庭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独具边疆特色的“12346”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模式,不断提高诉源治理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2024年3月1日,进结人民法庭依托“诉非联动中心”,积极与进结派出所、进结司法所、进结镇结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地化解一起财产损坏赔偿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履行完毕。
2024年2月29日,进结派出所通过“诉非联动中心”平台反馈,称结留村某屯农某在砍伐林木过程中,误砍了李某一百余棵马尾松,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意见分歧太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现当事人农某希望通过诉非联动调解平台化解该矛盾纠纷。收到平台反馈的信息后,进结法庭农法官立即与进结派出所、进结司法所、进结镇结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联动单位联系对接,共同商讨调解方案,并于2024年3月1日上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多方耐心的劝说与引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农某也根据调解协议当场将赔偿款交与李某。
进结人民法庭积极探索边疆民族地区诉源减量司法实践,大力推行“12346”基层法庭诉源治理工作模式。近三年,每年受理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13.82%、10.16%、13.12%,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一、立足“一个”中心,构建“1+N”综合治理大格局。
始终坚持“共同发力、共建共享”的理念,夯实社会治理根基。一是设立“诉非联动中心”。由辖区党委牵头,在进结法庭设立“诉非联动中心”,与乡镇、公安、司法等综治平安责任单位对接共建,并在辖区乡镇设置“诉非”联络点,推动法院与行政职能机关、行业协会等“非诉”联动单位资源聚合,形成“1+N”诉非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二是推进调解平台运行。诉非联动中心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工作载体,引入3家人民调解委员会、9家行业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邀请熟悉乡村、社区工作和有威望、懂法律的116名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集约到调解平台,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各部门支持配合、基层、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调解工作大格局。
二、围绕“两个”目标,推进边境纠纷“未病先治”。
一是矛盾源头化解纠纷不出村镇的目标。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联络机制作用,对村屯报告的纠纷苗头,开展“调解员现场调解+法官远程视频指导调解”,法官采取推送案例、法条释意、法律后果预判等指导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化解。二是案件化解效果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诉非联动中心始终将“调解为先、联动多调”的理念贯穿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将可调的纠纷案件全部推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一事一档案”工作台账,并做好调解后跟踪工作,确保案件化解有成效、纠纷治理有突破。
三、加强“三治”融合,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将“无诉村屯”“无失信被执行人村屯”创建与诉源治理工作相结合。一是以自治为基础,指导边境驮堪乡南岭村丰屯、驮堪乡道念村立屯、新民村中弄屯创建“无诉讼示范村屯”“无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村屯”,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行为符合村规民约要求。二是以德治为支撑,组建由边境村屯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组成的“五老”农村家事纠纷调解小组,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田间地头。三是以法治为保障,组建由法官主导和联动单位调解员组成的“诉非”联动团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四、构建“四级”过滤层,织密矛盾化解“防护网”。
通过四级过滤层,实现矛盾纠纷层层过滤、逐级化解。一是培育建立村屯组长、联户长和特邀调解员为主体的一级矛盾纠纷排查过滤层。二是培育建立以网格员、驻地人民陪审员、乡贤族老为主体的二级矛盾纠纷化解过滤层。三是前移司法关口,形成法院+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的诉前化解纠纷三级过滤网。四是对进入诉讼的矛盾纠纷,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员共同参与化解纠纷。
五、创新“六大”机制,筑牢社会治理根基。
一是纠纷排查机制。定期对“无讼村”范围内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摸排,实现纠纷源头管控。二是案件通报机制。建立辖区村屯涉诉案件反馈制度,共同研判、分析纠纷化解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联动化解机制。加强法庭与基层政权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沟通协作,打造“多方合力联动、诉调有效衔接、梯次分层化解、司法精准指导”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四是信访联处机制。对上访、信访事项涉及的村屯,邀请村干部、特邀调解员共同接访。五是法治宣传机制。利用村屯、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及时更新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提高群众法律知识。六是量化考评机制。每月对辖区所有行政村成诉率进行统计,每季度通报一次。建立调解员综合考核制度,每月对调解数量、调解成功率、自动履行率进行通报,调动调解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