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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三级联调+网格员”模式,助力调解促执结
作者:赵小桢  发布时间:2024-04-03 09:58:00 打印 字号: | |

“周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10年了,这个案件终于能解决了,算是给我过世的老伴有个交代!”申请人赵某老泪纵横的握着周法官的手说。

近日,天等法院执行局在与都康乡综治办、都康乡司法所、派出所、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执结一起长达10年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2013年12月某日,黄某因水田用水问题与同村的农某产生纠纷重伤农某,次日农某因抢救无效死亡。黄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黄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法院判决黄某及其监护人(配偶)李某赔偿农某的家属赵某等4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1万元余元。2016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后,因黄某一直关押在监狱中,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李某与黄某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其名下亦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16年11月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赵某经常多处信访投诉,还到黄某的家中纠缠黄某70多岁的老父亲讨个说法,李某也因黄某一直关押在监狱中向法院起诉离婚,平时一直外出务工,杳无音讯,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妥善解决该起纠纷,2024年3月,天等法院执行局局长周贵武决定找到黄某的父亲黄老作为突破口并恢复该案执行。周法官带领执行团队多次前往黄老家中了解情况,经过座谈了解到黄老为此事也很苦恼:“赵某久不久来到家里吵闹、威胁,唯一的儿子黄某现在在监狱里,儿媳早就跑了,三个女儿已经外嫁了,老伴这两年也过世了,就我一个老头也没什么收入。我只能跟亲戚借点钱帮儿子能赔一点是一点,希望法院能帮帮我。”

“我也不是故意为难黄老,但是我老伴好端端的人突然没了,对方现在一分赔偿没有,我实在无法接受!”在申请人赵某家中调查了解情况时,赵某情绪还是很激动。

周法官执行团队又前往当地的村委、乡综治办了解情况。村网格员知悉案情后表示,案涉双方均是本村人,被执行人黄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目前比较差,因两家矛盾积怨已久,从化解矛盾角度出发,建议组织双方调解,他来帮助法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周法官决定启动“执行+三级联调+网格员”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组成由县法院、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先后组织进行4次调解。村网格员利用茶余饭后时间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在外地的亲戚联系,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这一举动为本案最后能调解成功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2024年3月29日上午,在都康乡司法所调解室组织第4次调解,天等县法院副院长苏专、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周贵武、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以及申请人赵某等4人、被执行人黄某的父亲黄老聚集一堂。周法官首先向被执行人黄某的父亲黄老释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利害关系及不利后果,再向申请人一方说明黄老目前的困境,希望申请人能有所让步。村网格员也利用乡里人情熟悉优势参与调解,同时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分头对申请人和黄老进行调解。在执行人员、调解人员和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中午1点钟,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作出适当让步,赔偿款可由黄某与李某平均分担,黄某应负担的部分由其父亲帮忙赔偿申请人赵某等4人7.2万元,当场支付5万元,余款半年内付清;赵某等人不再扰乱黄某家的正常生活。调解结束后,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至此,一起长达10年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执行+三级联调+网格员”模式的运行,有效提升执行质效。今后,天等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被执行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员协助执行作用,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纠纷难调的困境,同时借助基层组织发挥网格员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协助现场执行、化解矛盾,拓宽执行工作的“朋友圈”,激活网格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23年至今,天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综治网格员化解矛盾纠纷12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5.26万元。


 
责任编辑:龙邻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