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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天等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会
作者:刘静云  发布时间:2024-05-11 10:59:2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5月10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在进结人民法庭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郑讨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郑讨勤传达学习了最高院、自治区高院有关“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文件精神,解读了考评指标体系,并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参会人员就如何创建好“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建言献策。

郑讨勤就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将创建工作和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要抓实诉源治理,推进纠纷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凝聚纠纷化解工作合力,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工作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强化审判管理,全面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紧盯质效指标,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切实增强审判管理的实时性、精准性、联动性,将提质增效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抓出成效。

四要坚持对标对表,确保取得成效。对标对表创建考评指标要求,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找准方法和路径,全面规范完成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申报工作。

五要深化品牌打造,彰显特色亮点。各法庭要因地制宜,结合各自实际,将创建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打造“一庭一特色”,构建人民法庭工作新格局。


 
责任编辑:龙邻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