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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到天等法院督导警务安保工作

作者:梁强 赵海轮  发布时间:2024-09-18 10:49:46 打印 字号: | |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献礼建国75周年百日警务安全无事故”活动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警务安全,确保法院机关安全稳定,保证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9月12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总队长黄好良一行3人到天等法院就警务安保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崇左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张平,天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讨勤及分管副院长苏专等陪同。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该院司法警察集中办公室、监控室、安检室等,充分了解该院司法警务安全工作情况,并查阅法警大队相关工作台账,详细了解了该院“六专四室”运行、法警值班工作、警容风纪、警力配备、消防设施等工作情况,重点对安检岗位设置、安检设施配备与操作、值班法警安检技能等方面进行指导。

座谈会上,天等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梁强汇报了“百日警务安全无事故”活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天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讨勤对近年来院党组从政治建警、业务强警、规范用警、从严治警等方面如何加强警队建设进行了汇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黄好良对天等法院法警大队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针对天等法院警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了解决思路和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法警大队要清醒看到法院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警务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署和要求。

二是要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警队领导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特别是加强庭审的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形成可靠的警务保障。

三是要加强派驻法庭管理制度和安保工作。警队领导要经常到派驻法庭检查指导工作,了解法庭法警的思想动态,解决生活所需问题。法庭法警要从思想上克服心存侥幸和麻痹大意的心态,做到人、事、地全面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对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提前做好预案,及时汇报上级,加强庭审安保力量,注意当事人疏导工作防止发生争执,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天等法院将以此次警务安全督导工作为契机,认真细致排查问题、整改问题和解决问题,全面整治警务安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形成坚强可靠的警务保障战斗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责任编辑:罗偲恺